2020-03-23 法律服务网 1246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在疫情最严重的地区需要支援的时候,全国各地企业纷纷慷慨解囊。那么对于企业向疫区捐赠的物资,是否能够在所得税前扣除?
【律师说法】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一条:“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以及第二条:“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之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或部分国家机关进行捐赠物资,以用来对抗疫情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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