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法律服务网 1825
2020年4月23日,与罗志祥相恋九年的女友周扬青,在社交平台曝出一个“大瓜”。发文称艺人罗志祥私生活不检点,恋爱期间出轨多名女性,引发热议。明星被爆出轨的新闻屡见不鲜,前有总裁出轨上市公司网红,引起公司内部调查,现有艺人被爆恋爱九年期间多次出轨。吃瓜归吃瓜,网爆他人出轨行为会涉及侵犯他人名誉权吗?侵权名誉权面临什么法律责任呢?
名誉侵权:
如爆料不属实,有捏造的成分,或涉及名誉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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