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随手丢烟头,烧了6辆公交车!放火罪和失火罪有哪些区别?

随手丢烟头,烧了6辆公交车!放火罪和失火罪有哪些区别?

2020-05-12 法律服务网 1610

5月10日,山西五台山风景区公交车停车场内6辆公交车起火。景区发布通报称,系旅游公司员工在车内抽烟后随手将烟头丢弃导致。目前,涉事员工刘某某已被行政拘留,该案在进一步调查中。放火罪和失火罪有哪些区别?

概念不同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带有自己主观意识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失火罪是指由于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不同

放火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处罚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114条和115条的规定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犯罪。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提醒:即使由行为人所引发的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的,仍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消防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过失引起火灾的、在火灾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等情形,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除了可能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外,如果行为人引发的火灾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117条的规定,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