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法律服务网 2067
9月2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某历史景区内,出现了两名身着“和服”的女子在进行摄影活动。一名游客看到女子行为后指出不当,并要求不要再拍照,而两名女子却叫嚣:管好你自己吧。
据了解,该历史景区周边存放有军舰,部分地段属于军事重地,不允许拍照,周边游客也纷纷表示两名女子的穿着行为不适合在历史景区内观光。随后警方将相关人员带回处理。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处罚规定:(一)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不听制止的;(二)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或者在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一定距离内,进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不听制止的;(三)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活动,不听制止的;(四)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五)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之规定,两名女子的行为涉嫌对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一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件评析】
正值国庆节前夕,两名女子穿着“和服”在军事禁区周边拍照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民族情感,更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若照片中出现了军舰等军事机密的细节,为别有用心的人员所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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