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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困破坏海底军用光缆,涉嫌刑事犯罪!

2020-10-09 法律服务网 1725

【事件经过】

近日,海南省三沙市海警局接到报警,西沙海域军用海底光缆发生断裂,疑似遭到人为破坏。三沙海警局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经调查,王某所驾驶的嫌疑船只在路过案发海域时,不慎勾到军用海底光缆,为使船只脱困,王某擅自将光缆截断破坏。

 

目前,三沙海警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以破坏军事通信罪将嫌疑船船长王某依法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依据上述规定,王某为使船只脱困,故意破坏军用海底光缆的行为,涉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正值南海局势逐渐升温,王某的行为可能对国防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等待其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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