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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骗取医保资金涉嫌犯罪!

2020-12-21 法律服务网 1851

“包吃包住、免费体检”,“病友”一起打牌娱乐,这样的闹剧竟在安徽太和多家医院内真实上演,那么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儿呢?

近日,网络上曝出安徽多家医院拉拢无病或轻症病人住院,从而骗取高额医保资金。其具体流程为,中介专车在全县范围内搜寻符合条件的“病人”,并送至医院,由医生为其量身定做“病历”,随后进入住院环节。在住院期间,医生不仅伪造完整的病历和单据,还会给“病人”注射成本较低的,正常人也可以注射的药品,以逃避监管部门的检查。

但是,在“病人”最终的账单上,除去住院费用、常规检查费用外,往往还会多出一些虚构项目,这些虚构项目将由医保基金进行买单。而“病人”却只需支付500元,便可在医院住院一周,并享受身体检查项目。

这一切乱象的背后,又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骗取医保资金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医保资金作为国有财产也自然包含在内。因此,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按涉及金额的大小,行为人将面临拘役或管制、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等处罚。

【事件后续】

目前,由安徽省阜阳市两级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已全面入驻涉事4家医院展开调查。现场督导调查人员调取涉事医院病历信息后,将可疑病历交由医学专家做判断。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已经对四家医院采取临时处理措施,暂停其医疗保险报销资格,等得出进一步调查结果再作出最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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