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6 法律服务网 7522
设立居住权制度是民法典一大亮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保障居住权利,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居住。居住权的设立既可以无偿,也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怎么订立?】
居住权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或者遗嘱方式进行设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必须登记才有效吗?】
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不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就没有设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可以转让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会消灭吗?】
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因期限届满消灭的,居住权人有返还房屋的义务。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律师提醒:自从《民法典》实施后购买二手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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