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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影响执行吗?

2021-02-26 法律服务网 5650

李先生的母亲步行时不幸被车撞伤,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将肇事者诉至法院也迟迟无法执行到位,法院为其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帮助李先生度过困境。李先生对于司法救助金有一些疑问,比如获得司法救助金影响执行吗?救助金需不需要退回?

根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案件尚未执结的应当继续执行;后续执行到款项且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已经大幅缓解或者消除的,应当从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并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经其同意执行结案的,对于尚未到位的执行款应当作为特别债权集中造册管理,另行执行。执行到位的款项,应当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对于骗取的救助金、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信访救助金,应当追回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

因此,获得司法救助金并不影响执行,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不因受害者受到帮助而免除,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情况大幅缓解和消除时,法院将从后续的执行款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回笼到救助金账户以帮助更多困难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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