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法律服务网 1227
【案情回顾】
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显示:天还未亮,两位女子坐在车顶上兜风,一名女子向路人大喊:“靓仔,加微信吗?过来呀!”另一名女子也喊:“过来!”两人随后又喊:“加不加微信?”“加微信吗?”该三名女子疑似喝了酒,后株洲芦淞区交警立马处理了此事,据了解:这台湘A牌照由某KTV的工作人员驾驶,车上载有3名女性乘客。三名女子当天晚上确实喝了酒,才会做出如此危险举动。后芦淞交警对她们进行批评教育,对其身体伸出车窗的行为开具罚单进行了处罚,每人罚款20元。并让她们宣读具结悔过书。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律师提醒】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朋友们注意,在开车和乘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将身体部分伸出车外不仅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极度的危险,在车上大喊大叫还会扰乱公共秩序,如果车上有乘车人将身体伸出车外,驾驶员要及时提醒乘车人,希望大家都做文明驾驶人、乘车人。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