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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才少年到杀人犯,北大神童弑母被判死刑欲上诉

2021-09-02 法律服务网 1257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14日,警方发现受害人谢天琴被人杀害于福州市晋安区一所中学教职工宿舍的家中。警方侦查发现,凶案发生于2015年7月,谢天琴的儿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悬赏缉捕。犯罪嫌疑人吴谢宇就读于北大,作案后封死了住处,将尸体用塑料布层层包裹,还放入了活性炭吸臭。弑母后,吴谢宇虚构母亲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2019年4月,吴谢宇在逃离了1162天后在重庆机场被捕。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犯罪嫌疑人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0年12月24日,福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逃避法律追究,买卖身份证件,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2021年8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2021年8月30日,吴谢宇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吴谢宇,吴谢宇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律师说法

北大学子吴谢宇弑母案件真是令人唏嘘!吴谢宇不服死刑判决将上诉,改判可能性有多大?判决死刑后多久执行?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同时还有诈骗、买卖身份证件,逃亡数年等犯罪情节,罪行极其严重。吴谢宇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若是没有重大的新证据或新进展,改判的可能性并不大。如果二审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罪名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将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过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最高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后,由最高法院院长将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法律适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核准权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条 死刑复核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六十一条 死刑令签发及死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死刑执行及停止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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