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先审片酬再审内容!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先审片酬再审内容!

2021-09-23 法律服务网 1221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先审片酬再审内容

2021年9月16日,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有关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北京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从业环境,坚决有效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漏税等突出问题,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多措并举,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推进电视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案情简介】

某艺人1.6亿天价片酬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有人举报其涉嫌偷逃税,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受理案件,正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全面核查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1.6亿片酬、日薪达208万。

【律师说法】

何为“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违规的合同,损害国家与集体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相关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明星拿着天价片酬却想着逃税,逃税是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罪名的,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其他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量化标准的行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律提醒】

法律不是儿戏,影视行业依法纳税是义务,法律的权威不能挑战。不论某些名星名气多大、粉丝多众,也不是违法犯罪的免死金牌。影视行业如此,任何行业、任何个人都如此。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修订)》

  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