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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明降暗涨”违法吗?

2021-11-11 法律服务网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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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等“双十一”的优惠早早将看好的电脑加进了购物车,临近活动前几天发现商品偷偷涨价了,商家把商品涨价后再参加活动降价,实际到手价格还不如之前划算,这种情况违法吗?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商家对价格进行虚假宣传、“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将面临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律师提醒】

“双十一”活动规则复杂套路多,网购需谨慎。如消费者收到商家的赠品有问题,商家需承担相应责任。商品在运输中损坏或丢失消费者是不承担任何损失的,可联系商家进行处理。对于临期商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法律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第四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 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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