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法律服务网 1837
【事件简介】
有咨询人来电称,租赁合同到期了决定不续租,但房东以自己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续租为由不退押金,咨询人觉得非常不合理,合同到期了不续租是正常的事,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房东构成违约?
【律师说法】
据了解,该咨询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房合同到期,租客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续租,否则构成违约,押金作为违约金抵扣。该约定保护了房东的预期利益,也未不合理地加重租客一方的责任,是合法有效的条款,而咨询人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租客有提前告知是否续租的义务,那么就不需要通知,这时若房东不退押金,租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律提醒】
签合同需谨慎,当事人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约定,尤其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自己觉得不合理的条款,要在磋商时进行更改,签字了就得履行。
【法律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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