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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自然,敬畏生命

2018-02-07 法律服务网 3370

案情概述: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何建强、钟德军与方建华、龙雪如、龙启明和涂胜保、余六秋、张连海、任小平等养鱼户及帮工人员商定投毒杀害保护区内野生候鸟,由何建强提供农药并负责收购。2015年1月18日,何建强、钟德军先后从方建华及余六秋处收购了8袋共计63只候鸟,在岳阳市君山区壕坝码头被保护区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63只候鸟均是中毒死亡;其中有12只小天鹅及5只白琵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剩余46只鸟类也均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查获的63只野生候鸟核定价值为人民币44617元。 

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认为:何建强伙同钟德军、方建华在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取投毒方式非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白琵鹭及其它野生动物,李强帮助何建强购毒并全程负责销售,何建强、钟德军、方建华、李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情节特别严重。龙雪如、龙启明、龙真在何建强的授意下,采取投毒方式,分别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猎杀野生候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何建强、钟德军的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罪,应择一重罪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此外,七人的犯罪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各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各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判处何建强、钟德军、方建华、李强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龙雪如、龙真、龙启明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其中二人缓刑二年。由何建强等七人共同向岳阳市林业局赔偿损失人民币44617元。

结果分析:
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定罪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了非法捕杀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受任何“禁止性”条件和情节是否严重的限制。后罪主要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实施的狩猎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本案中在自然保护区捕杀,又采取毒害的残忍方式,且数量多损失重,属于情节严重。
(2)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水生;后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指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一般陆生野物。
两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和主观方面(故意)都一样,本案正是结合了他们犯罪对象和客观行为的不同做出了不同的判决,其中裁判中提到的何建强、钟德军的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所以选择了较重的一罪处罚。
2、主犯、从犯
本案的裁判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区分了主从犯,根据其在作案中起到的不同作用判处了不同的刑罚,既体现了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决心,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了刑法的威慑和教育作用
3、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不但追究了七人的刑事责任,还追究了其民事赔偿责任,虽然单纯的经济赔偿难以完全填补和修复生态环境损失,但本案判决体现了我国环境司法实践的积极探索,对于建立健全我国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小编心语:
相信很多人和小编一样看到此案后的心情是无比沉重的,那么多美丽的生灵就因为人类对金钱的贪念而丧命。真心希望法律严惩环境犯罪者,加强对环保的执行力度,也希望通过法律的约束和教育,让大家都能由衷地善待自然、敬畏生命,还它们自由和一片翱翔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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