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 法律服务网 871
近日,有一咨询人来电:
春节期间,自己不小心开车撞伤人,当时立马就报警了并且把撞伤的人送到了医院,当时我妻子给我打电话说肚子不舒服可能要生了,我就先回家将妻子送到医院待产。结果,被撞的人的家属就报警抓我说我交通肇事逃逸,我之后也是积极配合的,我这种情况属于逃逸吗?
【律师说法】
该咨询者不构成逃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且将伤者送医治疗,因为妻子怀孕马上生产有正当的理由暂时离开,积极配合调查,主观上是不认为具有逃避责任的目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不是为了逃跑躲避法律追究,并且有证据证明有合理的原因暂时离开就不认定为肇事逃逸。
(1)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主观上为了逃避责任驾驶汽车或者弃车离开;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拒不承认自己造成交通事故以及不承担责任离开;
为酒后驾驶或者吸食毒品后驾驶,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而离开;
车祸后车主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不报案或者留下虚假信息无正当理由离开医院;
车祸车主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2)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车祸后车主已与受害人自行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信息后离开;
车主已经报案,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为及时抢救伤者开车离开现场;
车祸后将伤者送到医院之后,经伤者或其家属同意,筹集医药费用暂时离开;
车主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或者不能发现已经发生车祸事故驾车离开;
车主有证据证明自己受伤需要及时到医院治疗或者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
【小律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千万不能逃逸,应尽快救助伤者,自己主动接受调查依法承担责任,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他人和自己的损害。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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