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6 法律服务网 1254
【基本案情】
应届毕业生小陈2021年9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5000元,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月薪为4000元。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一直正常依约履行。小陈无意中了解到,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由于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小陈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试用期过长的赔偿?
【律师说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其支付赔偿金。
【小律提醒】
在我国试用期期限约定不但不能过长,也不能重复约定,还不能单独约定。
下列3类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1、短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己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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