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法律服务网 1168
案情介绍
今日有咨询人来电咨询说,自己跟前夫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离婚时约定该套房夫妻双方共同过户给日后年满十八岁的儿子所有。但是由于该套房是夫妻双方的唯一住房,离婚后双方仍然住在该房子里面,属于离婚不分家的状态。由于双方共同居住期间矛盾频发,便想把房子卖掉,但是对方不同意,自己想去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那么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反悔,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的咨询人对于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且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本案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由于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人民法院虽然会受理咨询人的起诉,但是会依法驳回咨询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在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并发现对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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