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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攒的“私房钱”算个人财产吗?

2022-02-16 法律服务网 660

【律师说法】
1.老婆要求工资上交合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共同共有,夫妻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夫妻协商一致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使用、处分,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因此,夫妻双方对工资收入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婆可以要求老公上交工资,老公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无论上交与否,双方都不可以擅自处分。

2.私房钱算个人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外,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夫妻一方将上述的共同财产隐匿,藏“私房钱”,即使这笔钱配偶不知情,控制在私房钱持有方的手上,也不改变其共同财产的性质,并不会因此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小律提醒】
家庭的运行少不了“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合法合理地处分,不得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法律适用】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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