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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扣押毕业证违法吗?

2022-07-13 法律服务网 4160

咨询人来电:

我初中毕业,老师以我在学校表现不好为理由扣着我的毕业证不发给我,请问老师的行为违法吗?

 

【律师说法】

如果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所以若学生达到毕业标准学校不给毕业证书违反法律规定。学校、老师扣押学生的毕业证不合法,可以向教育局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小律提醒】

结业证和毕业证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毕业证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或修满学分,准予毕业者。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结业生结业证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的格式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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