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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死人的不是“馅饼”是窗沿

2018-11-14 法律服务网 2120

【人在路上走,窗沿从楼落】

12日上午11时许,当60岁的涂师傅走出洪山区和平街华城广场26栋时,8楼一处窗沿脱落,水泥块正好砸中他的头部,事发后,涂师傅被120急救车送到武汉科技大学附属武昌医院抢救。接诊医生介绍,涂师傅于上午11时38分入院,经过40分钟抢救,于12时18分宣告不治。他的头部受伤,失血过多,入院时几乎没有生命体征。

据物业人员介绍,华城广场小区建成超过10年,早已过了开发商承诺的5年质保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上级报告了昨日的事故和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正在配合物业,组织业委会商讨,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全面排查小区房屋安全隐患。

【涂师傅的死谁负责】

由于小区已经过了开发商承诺的5年质保期,那么窗沿脱落的责任不由开发商承担。另外在小区多次产生墙沿脱落的问题以后,物业并未对其进行安全排查,从而导致窗沿脱落砸死涂师傅的结果,物业公司小区管理的疏忽,在此次侵权事故中存在过错责任,故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侵权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建筑物的外墙等基本结构部分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建筑物共有部分。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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