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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漂族”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2018-04-16 法律服务网 2324

  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处于探索发展期,由于制度不够健全,有一部分群众选择放弃养老保险。弃保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

二是私人小型企业的职工;

三是农民工 ;

四是工作不稳定的务工人员。

  上述四大群体大都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或是由于个人收入较低而被动弃保,或是由于对养老保险缺乏信心,对缴纳保险的预期收益持悲观态度而主动弃保。 除了这部分弃保的人,“老漂族”,也成了忧心养老问题的人群。

  告别老伴,离开老家来到子女工作的大城市,每天操持家务,帮子女带孩子,这是“老漂族”们的日常。国家卫计委指出,我国的流动老年人口整体上呈现增长态势,照顾晚辈、养老与就业构成老人流动的三大原因。在老年人口迅速增长和流动的形势下,许多人已经开始面对或者即将面对异地养老的问题。随迁老年人养老地点发生改变,他们的社会保障环境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如会面临养老金异地结算、异地就医、社区养老资源不足等问题。是否具备充足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和我们的父母能否度过幸福的晚年。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老年人在退休后选择迁居生态环境更为优异的旅游城市定居,这种异地养老需要有雄厚的财力作为基础,许多西方中产阶层会提前几十年为自己未来的养老拟定投资计划,将投资分别投入国家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和金融理财产品。在我国的城乡差异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处境下,子女也似乎难以为来到身边养老的父母提供更多的经济保障。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级或县级统筹,各地政策不一,医疗保障待遇差异大,因此异地养老必须跨越医保异地结算的政策门槛。

  目前,我国已经于31个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养老群体如果在省内流动,他们的养老问题已经基本得到保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在全国层面,我国在2017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底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要求随迁老人必须在迁入地落户,才能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符合转诊条件”就是在“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下,一般的小病、常见病,就近就地就医。也就是说,异地养老群体若未在迁入地落户,在不符合转诊条件时,可能无法异地报销医药费,只有在需要住院时才能使用医保卡。

  除了异地就医这块难啃的骨头,养老服务也一直得不到解决。根据民政部2017年公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30.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6张,这一数字比上年增长4.3%,但与养老需求量相比仍旧悬殊。“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成为我国养老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指出要)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倡导制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政策,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老年人养老地点转变后,在经济条件、社会保障、人际关系各个层面可能丧失独立性,并由此导致“心理空巢”。中国父母的一大特点就是对孩子永远放不下牵挂,因而即使在退休之后一声“孩子需要”就会继续牺牲自己,如此的“老漂族”与老伴、好友分离后,尚未融入新的环境,导致了老年人生活的“不得劲”。

  这个问题既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子女的重视,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重建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个政策能解决的问题。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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