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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三部门: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2018-12-10 法律服务网 1285

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人社部等三部门: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通知》有以下几个重点: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财税〔2017〕49号文件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财税〔2017〕49号文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3】各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办税流程;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使企业和困难群体知悉和理解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的颁布贯彻了落实绿色税收政策、培育了服务绿色税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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