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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银保监会发文:农商行业务不得跨县(区)

2019-01-23 法律服务网 1481

1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

此项规定的明确,将对农商行通过线上发放无限制现金贷造成一定影响。比如,此前新流财经报道,微信理财通推出了现金贷产品“周转”,目前主要合作的放款机构是常熟农商银行。

《意见》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完善适合小法人和支农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机制,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做好融资成本管理,巩固好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意见》的出台,既是银保监会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改革举措,也是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要求在农村商业银行的细化落地,对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坚持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更好满足实体经济结构性、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改进支农支小金融服务。特别是在当前部分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的形势下,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能够通过扎根当地、潜心服务,更好地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推动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共荣。

二是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通过监测指标的定量评价和监管措施的硬性约束,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定位进行纠偏,确保农村商业银行落实好中小银行的定位要求。三是有利于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金融服务的要求,引导树立服务实体、“做小做散”是防范风险根本之策的理念,建立完善适合支农支小主业特点的风险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切实做好《意见》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和监管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农村商业银行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提升自身稳健发展能力的同时,全面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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