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走自己的路,让“老赖”去黑名单吧

走自己的路,让“老赖”去黑名单吧

2019-03-05 法律服务网 1722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欠钱的是大爷”的情况。通常这种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债主也只好去法院起诉欠款人了,可是面对法院的判决还是有债务人有履行能力为躲避债务拒不执行的这种人俗称“老赖”。

 

【申请将“老赖”加入失信人名单的条件】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如何把“老赖”纳入失信人名单】

1、法院主动把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一般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后,且被执行人又符合失信行为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直接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

2、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只要认为被执行人符合以上失信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将其纳入老赖黑名单。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如需更多法律帮助,请致电法律服务专线400-0999-160。

 

 

附:申请书

请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记录。

事实与理由:

      诉      纠纷强制执行一案(执行依据:      ,执行案号  法执字第 号),鉴于(写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体事实)故被执行人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项、第二条之规定,提出本申请,

望予以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