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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药”并不聪明,市监局严查非法经营

2019-06-19 法律服务网 1259

“安全无副作用,学渣吃了一夜变学霸……”这样的“聪明药”真的存在吗?前几个月,由于高考在即,许多学生、家长急于提高学习成绩,在网上看到了“聪明药”的广告。宣传称这种药物毫无副作用,吃了之后就能让人变聪明,学渣变学霸,许多家长趋之若鹜。然而这种药物并非一般的药物,而是我国严格管控的第一类精神药物。成都市市场监管局17日通报,该局针对销售所谓“聪明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发现舆情线索18起,涉嫌违法案源线索1起,已移交属地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检查结果发现,成都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没有购进和销售所谓的‘聪明药’。此类‘聪明药’大都是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和QQ群来非法销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称,该局高度重视查处违规宣传、销售“聪明药”的行为,先后发布了有关科普信息,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此类“聪明药”。

“2019年我们将网络监测做为监管重点,开展网络销售专项检查,从监测的18条线索中发现1条涉嫌违法线索。”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称,经初步调查,成都金牛区某商贸部在某大型电商平台上发布来自瑞士的非处方药“tonoglutaln”的代购信息,宣称其“效果好,且副作用极小”“可在体力和精神状态下降的情况下,提高智力记忆力”等内容。目前,该案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这种所谓的“聪明药”全都是我国严格管控的第一类精神药物,主要有利他林(主要成分哌甲酯)、专注达(主要成分哌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右旋苯丙胺)、莫达非尼和阿莫达非尼等。这些药物都是临床上用来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具有依赖性和成瘾性,长期服用一旦断药,服药者会感到烦躁不安,甚至出现幻觉、心理崩溃,严重者可能神经衰竭导致死亡。哌甲酯还会抑制儿童的生长发育,儿童服用会导致发育迟缓,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该“聪明药”全部都属于我国规定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受到严格管控,只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研究、生产、经营等活动。网络上这些销售“聪明药”的商家,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侵犯市场秩序,谋取非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规定,自然人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目前没有任何研究结果证明这种“聪明药”可以提高智力,还请家长们不要相信此类药品的宣传,一旦给孩子造成身体或精神的伤害,将难以挽回,留下终身遗憾。企业与个人也要注意,此类国家严格管控的药品,未经允许是不能生产、经营、使用的,千万不要被利益蒙蔽了双眼,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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