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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诗级网骗,骗财又骗色

2018-06-21 法律服务网 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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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富豪”女友众多

6月6日,原本是成都的李女士与自称“澳门商人”的未婚夫周某的婚期,9天后,李女士却将周某交给了公安局,现场还有周某另外5位“女朋友”。

两年前,李女士与周某二人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加为好友。

周某自称是北京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现在是澳门商人,开有一家名为“太阳城”的赌场。

两年间,周某先后向李女士要了100万左右,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

15日,李女士与周某的其他5名“女朋友”一起,将周某转交给成都龙泉驿公安局。

据称,除了她们5人,仅在成都被骗的女士还有另外5人,“总计被他骗了300万左右”。

15日上午之前,李女士始终相信,“未婚夫”周某虽然做生意很失败,但是是个好男人。

这两年,周某以资金周转、还款、办卡等借口,先后向李女士“要了”100万元左右。

今年6月6日,是李女士与周某的婚期。

结婚前几天,周某让李女士帮自己还一笔网贷,李女士顺便请朋友帮忙查周某的征信。

征信还未查到,却在百度贴吧上找到了题为“寻骗子周X”的帖子,“未婚夫”周某的名字、照片、行骗方式,均与帖子上的内容一致。

李女士还查了周某的婚姻状况,查询的结果是“已婚”,并未离异。

15日上午,李女士见到了张女士及其他5名女士,除了张女士自称是周某的生意伙伴外,其他五人均称是周某同期交往的“女朋友”。

今年2月22日,张女士将以上内容以“寻骗子周X”为题,发表到百度贴吧,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她称自己一共被周某骗了56万:

据称,周某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特地告诉“女朋友们”自己的生意中涉及洗钱,为了避免被“经济警察”追踪,所以个人信息不能外露,所以打钱均用的“女朋友们”的银行卡。

“我就给她打过10万块。”张女士站在刘女士身边告诉记者:“他就这样蒙蔽我们,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的身份。”

假富豪,真渣男

周某同时交往多位女性,并且通过虚构事实,使得几名被害女性对周某个人形象和信息产生了错误认识以骗取大额财产。

如若经警察依法调查查证,周某犯罪事实属实,那么检察院可能将以周某涉嫌诈骗罪被起诉。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关于诈骗罪犯数额认定标准根据当地文件规定认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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