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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不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卖货抵运费嘛?

2019-11-18 法律服务网 3068

【前言】

托运人运费(包括滞期费)没结清,承运人到底能不能把货卖了抵运费?我们先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承运人能卖货抵运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应的运输货物”意思是:船主留置的货物应该与货主未结清的运费(包括滞期费)基本等价。

比如说货主还有2万的运费没结清,船主把一船价值20万的货全都留置了,这是不对的。

“留置权”意思是:船主在运费(包括滞期费)结清以前,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结清运费时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的货物。

比如船刚到卸货港还没滞期呢,船主就以未结清运费为由把货拉去卖了抵运费,肯定是不对的。

【承运人具体如何操作?】

所以如果未结清运费(包括滞期费),货是可以卖的,但具体怎么操作呢?

在货主不按照约定支付运费和滞期费时,船主可以留置相应价值的货物来冲抵运费,但一般情况下船主不能自行变卖货物,最好将货物保管在货场,经过法律途径诉讼后,船主就留置物优先获得赔偿。

但如果船主将留置的货物保管在货场,需要自己垫付保管费,这一点很难让人接受;如果船主将留置的货物继续放在船上,法律诉讼不知道需要多久,会严重影响跑船经营。

所以船主可以在货物留置超过一定期限后,在通知货主的情况下对相应价值的货物先行变卖,以不至于影响船主跑船经营。

如果货主觉得不妥可以起诉船主,但是由于存在未结清运费的事实,船主变卖的货物价值也与所欠运费等价,货主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律师提醒】

运费(包括滞期费)没结清,船老大是可以把货卖了抵运费(包括滞期费)的。但是:

1)只能变卖跟运费等价的货物

2)要给货主留合理的结清所欠运费的时间

3)可以在通知货主的情况下将相应价值的货物先行变卖

看到这里有船主会讲:那你得告诉我到底把货留多久才能卖啊?

关于这一点,目前内河水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结合律师多年的水路运输纠纷处理的经验来看,留置期限的长短取决于货物价值的高低、货物是否容易变质等多方面的因素,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法律条款是方向上的规定,而现实的情况错综复杂。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依据某一条款得到一个无任何疑义的解答,否则还要律师和法官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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