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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三种情况约定试用期不合法!

2019-11-25 法律服务网 3033

前言】有不少用人单位把试用期的劳动者作为廉价劳动力,不但规定较长的试用期,并且随意压低试用期的工资,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下。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三种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定试用期的时长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被辞退,企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要分情况来看。试用期被辞退,如果确实是因为劳动者不胜任,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准,重大违纪等问题,也就是劳动者自身问题造成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是员工的问题,那么将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和违法成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另外附上一些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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