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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旗下网银到底为啥被罚3000万巨额罚单?

2019-11-29 法律服务网 3966

前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日前披露了京汇罚〔2019〕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网银在线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罚2943.26万元,或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京东旗下网银在线为什么会收到如此高额的罚单?违反了什么条例呢?

法条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单显示,网银在线的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印发)第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第十四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交易背景。支付机构不得为以下交易活动提供跨境外 汇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的货物、服务贸易; 不具有市场普遍认可对价的商品交易,以及定价机制不清晰、 存在风险隐患的无形商品交易;可能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或经营活动;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外汇局规章制度明确禁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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