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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2020-04-15 法律服务网 1379

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以下为全文:

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4月10日

(来源:财政部关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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