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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期间还有无工资?

2020-05-29 法律服务网 2150

咨询人来电,称自己的哥哥为某单位党员公务员,由于涉嫌一起违纪案件,被“双规”了,现想咨询在其“双规”期间,是否还会发放工资?其标准又是什么?

【律师说法】

“双规”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也就是说被“双规”的人员只是在犯罪事实上有一定的嫌疑,根据我国刑法的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都推定为无罪,因此,被“双规”人员还需要看最后的调查询问结果才能确定其是否犯罪。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二条:“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之规定,公务员在接受组织控制、调查时,停发工资待遇,每月按其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在审查核实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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