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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电脑激活后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2020-09-03 法律服务网 3430

杨同学是一名即将进入大学的学生,由于学习需要,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价值6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收到该电脑后,杨同学进行了激活程序并开始使用,但在第三天其觉得电脑性能不符合自己的预期,于是要求电商平台进行无条件退货,平台表示电子产品在激活后会影响二次销售,因此拒绝退货。杨同学想咨询该平台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说法】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之规定,采用网络方式购买的计算机经激活后会产生使用痕迹,影响二次销售,属于价值贬损较大,同时该计算机并不存在质量等问题,而是杨同学在购买前对性能预估错误导致结果,因此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该平台的做法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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