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发生工伤了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了该怎么办

2020-12-08 法律服务网 1258

很多人在上班的时候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了不知道怎么办,是否属于工伤,接下来我给大家说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如果上下班途中受伤,符合上述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建议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认定为工伤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

第四步: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因此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