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法律服务网 1790
年关将近,很多公司会有一批员工提出离职,公司面临这种情况有的会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好超过10月份不可以提出离职,这样的条约有效吗?员工提出离职公司不批,离职时间到期后员工不来上班算自离吗?公司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律师建议】
合同的签订是需要平等的,不能限制员工离职的权利,员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书30天后用人单位不批自离的,在员工自离后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向员工主张赔偿。但员工有证据证明非属个人原因导致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所以公司不可以不支付工资。公司想留住员工只能与员工协商沟通。不能强制不批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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