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企业劳动用工小锦囊,请收好!

企业劳动用工小锦囊,请收好!

2021-02-25 法律服务网 2537

1.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面临什么后果?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7、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答: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一、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

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在工作时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被用人单位得知并提出,而劳动者仍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的手段与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因经济问题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因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因企业转型、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过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但仍需裁减人员的。

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