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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多转了钱,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对方吗?

2021-07-23 法律服务网 2112

【案情简介】

王某转账时不慎多输入一个“0”,导致转账金额多汇了17万余元,在其反应过来向对方讨要时,对方却只退回一部分。讨要无果的王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律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根据该条的规定,构成不当得利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2、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

3、得利者获得利益与受损方受损有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

本案中,原告王某因操作错误,在代付报酬时,额外多汇给被告17万余元,该款项属于其个人财产,与其供职单位和被告赵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并无关联性,被告无法律依据获得该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原告作为利益受损人,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扣除被告已自行返还的10万元,其还应返还原告7万余元及利息损失,故对原告的该诉求,依法应予支持。

【律师提醒】

在手机操作转账或者支付时,一定要仔细确认金额,并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以免转错人、转错账,导致不必要的损失。遇到转错账的情况,也要注意及时留存证据,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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