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7 法律服务网 975
案情介绍
程程和房东任某寅于今年6月1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租赁合同为一年,即2021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押金是3000元,租金分两次支付,即2021年6月11日,支付11400元。2021年11月14日支付11400元。按此计算,月均租金为1900元。
《房屋租赁合同》提及“租赁期满后,在房屋内部设施完整,家具、家电完好无损及不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甲方(房东)全额退还乙方(租客)租金,否则酌情扣除押金。”
合同最后手写补充了如下条款:“1.合同期内,如乙方退租,需要提前和房东协商,如经房东同意,乙方可进行转租。转租成功后,甲方退回乙方房租押金以及剩余房租。2.房东同意乙方在房间内做饭,墙面自然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原因,程程提出退租。10月31日,父亲程先生和她一起到租房处打扫卫生,之后打算退给房东。程程的父亲说,当时房东任某寅说,扣好水电费后就可以退费了。之后,程程和房东协商退费的问题,但进展不顺利。房东任某寅和程程的沟通中提到,“狗把墙纸抓掉”等“损失”和再转租房子的费用等问题,需要扣除一些。最后,程程说,“叔,最低你给我退3000元,再不行我真的只能上法院了。”
再后来,程程将诉求降到“退还2500元”即可。任某寅不同意,程程提出要去法院告他,他对她说,“你已经把叔叔说恼了。”任某寅还称“分文不退,等你上(起)诉”之类的话。不过,在警方介入后,任某寅退回了1300元。只是在沟通期间,程程遭到了房东任某寅的辱骂,这让程程一直耿耿于怀。
程程和房东任某寅的聊天记录显示,就退押金和房租等问题,房东任某寅和程程确实起了冲突。
期间,任某寅对程程说:“你很可笑,傻傻的可怜。本来不值得一谈的小事,到你跟前就这么难,你到西安这半年中,也有幸福的回忆,也有被人玩弄的羞耻,这些你上当受骗的经历,你不敢把这些隐私告诉自己的父亲,怕自己的父母难以接受,叫父母心中有难以磨灭的阴影……”
受到羞辱后,程程说“你在这儿不给我退钱,反正上天是公平的,肯定会有人赖着你的钱不给,对吧?”“我劝你,做人要凭良心。”“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有道德的,但动物没有。”“退钱退钱退钱”……对此,房东任某寅回了句:“你这婊子,我真恶心你。”
程程受到房东羞辱后于网上购买了农药服药自杀,虽然其闺蜜报警后被送医抢救,但生命却最终定格在了12月13日晚19时40分。
那么女生程程提出的退租要求是否合理?房东以各种理由拒退押金和租金是否合理?
律师分析
根据上述租赁双方的约定,本案中的程程在退租时只要提前与房东沟通协商一致转租后,且租房内的家具、家电均完好无损,就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全部租房押金以及剩余房租。本案中的程程退房时把卫生打扫干净后,房东也明确的表示扣除相应水电费后就可以退费,故程程的退租要求是合理的。
至于房东讲的”狗把墙纸抓掉”造成的损失,如情况属实那么房东可以向程程主张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但却不能以这种抗辩理由直接拒绝退还租房押金和剩余房租,所以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和租金是不合理的。
律师提醒
大家在租赁房屋时,对于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情形和违约责任,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详细的约定清楚。特别是当出租方要求收取押金时,承租方一定要跟出租方明确约定退还押金的具体情形和具体时间,避免后续退还押金时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