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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中,有哪些行为是绝对禁止的?

2022-01-10 法律服务网 788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婚姻家庭中,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包办婚姻是不经过男女双方的同意,强行订下的婚约,买卖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的,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都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就是通过远远超出正常彩礼的高额彩礼钱“卖”女儿。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续存,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都将构成重婚罪。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比如像“包养”“姘居”不是犯罪行为。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律提醒】

(1)给付彩礼的本质,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达成结婚的目的,彩礼是需要返还的。

(2)犯重婚罪将受到法律制裁,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犯罪行为,只是违反了道德与公序良俗。

(3)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舅、姨与侄(或侄女)、甥(或甥女)之间。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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