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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主群被曝光门牌号和言语攻击违法吗?

2022-01-12 法律服务网 4294

近日,有咨询人来电称自己家的门牌号被人在几百个人的业主群曝光,并发布带有侮辱性的人身言论,这种情况是属于违法了吗?

【律师说法】

根据《宪法》《民法典》中关于公民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任何个人不得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因此,在业主群曝光他人门牌号并进行言语侮辱会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可以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情节恶劣可能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侮辱罪。

【小律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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