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公司调岗降薪该如何维权?

公司调岗降薪该如何维权?

2022-02-22 法律服务网 803

咨询人来电:

我于2020年1月入职,从事行政岗位。前几天公司人事跟我说要我转岗去销售岗位,我不想去公司就要我自己提离职。销售岗位的基本工资低于我现在的行政岗位,请问公司的做法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权?

【律师说法】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经过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是违法的!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其主张双倍的惩罚性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没有辞退您,而是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按照新岗位的薪资发放的,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让公司补足欠发的工资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公司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小律提醒】

用人单位未正式发布通知调岗前劳动者应按时考勤上班,避免因无故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