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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不给工资违法吗?

2022-02-22 法律服务网 6135

【事件简介】

张先生一朋友家孩子在上大学,想让他在自己单位实习,当时口头说好是让其在单位学习,没有工资,也没有签相关的协议。现在,实习生实习结束却让单位支付这期间的工资,如果实习单位不支付实习生工资是不是违法的?

【律师说法】

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本案中张先生朋友的孩子和其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在校大学生实习,单位给不给工资,法律没有强行规定。《劳动法》也没有提到实习生这样一个概念,工资多少,由实习生和单位协商。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不支付工资没有违法。在校大学生实习是否有工资,主要看双方如何协商。

【小律提醒】

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若毕业后,继续留在实习单位的,两者间的关系将发生变化,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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