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法律服务网 1086
1、员工辞职,公司能否不批?能否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员工依法履行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合同在30天通知期届满后即解除,公司不批也没有意义。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2、员工提出辞职后要求撤销辞职书,如何处理?
员工提出辞职后反悔,在通知期内想要撤销辞职书,即要求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因为劳动者的离职通知发给用人单位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须经用人单位同意。
3、公司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公司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4、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30天通知期?
员工主动辞职,基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要求员工依法于通知期届满再走人,也有权选择放弃30天通知期,提前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5、合同中能否约定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需要承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属于违约金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合同中不能约定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
6、员工辞职未提前通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该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员工辞职未提前通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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