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法律服务网 1544
事情简介
2021年2月3日,男子邵某因嫖娼被拘10天,其间给母亲打电话,让她向公司打电话请假。同年2月10日,公司以连续多日无故缺勤为由,认定邵某旷工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年限11年,赔偿其14万元,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员工请假不是简单告知公司,应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准假。用人单位认定其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解除。据此,一审判决对邵某索赔139326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邵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律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的邵某虽让叫其母亲电话向公司请假了,但是准假与否还是由用人单位决定。用人单位不准假那么邵某的行为就算旷工,并且连续无故旷工十天,已经严重的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了。所以用人单位在员工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赔偿。
小律提醒
员工在请假时一定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后才能去休假,否则未经用人单位的准假,则可能被认定为旷工。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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