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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四棵树,获刑七个月!

2022-06-02 法律服务网 1121

事情简介

被告人常某系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某村村民。常某在自家建房时,因不满天水市麦积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栽种于其家门前的四棵法桐树影响施工,为了排除妨碍,遂用冲击钻在四棵法桐树底部多处打孔,并用注射器将草甘磷注射到孔内,致四棵法桐树枯死。

法院判决

经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植物为悬铃木属的三球悬铃木(法桐);4株法桐总蓄积量为1.538立方米;4株法桐总价值为12132元。

被告人常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小律说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案中的常某因为四颗法国梧桐树影响施工,钻孔投毒导致四颗树木枯死,并且经过鉴定四株法桐总价值为12132元,已经达到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故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常某承担刑事责任。

小律提醒

如在日常施工时遇到妨碍施工的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去排除妨碍,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去申请调解,切忌以直接损害他人财物的方式去排除妨碍。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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