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法律服务网 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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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下大雨,发现刚买的新房漏水,导致我家里的装修都泡坏了。找到开发商后一直没有维修好,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律师说法】
房屋漏水,如果不是严重质量问题,一般不支持退房,当事人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按照法律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房屋漏水非常严重,经过多次维修也无法修复,对于正常的生活居住造成严重影响时,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小律提醒】
购买房屋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可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适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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