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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养的宠物该归谁?

2022-07-13 法律服务网 1218

事情简介

近期有咨询人咨询称,自己现在跟老公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双方对于其他的事项都能达成一致,但对于夫妻共同养的宠物归谁发生争议,双方都想要这个宠物。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养的宠物该归谁?

小律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说本案中夫妻共同养的宠物归谁需要视具体情况来定。如果该宠物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后共同养的,那么该宠物即视为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购买方所有。如果该宠物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那么该宠物即是夫妻共同财产。虽根据上诉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由于宠物不可分的特殊性,建议还是协商该宠物的所有权。

小律提醒

夫妻养的宠物虽然是一种财产,但由于其不可分的特殊性,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故夫妻双方如果对于共同养的宠物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去申请调解。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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