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法律服务网 1069
事情简介
2021年温某某向家长谎称自己有“人脉”、“关系广”,可以代办学位,但是需要家长们缴纳数额不等的代办费。温某某通过这种方式骗取金额达440万元,且全部用于自己的个人生活消费。
法院判决
白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温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同时追缴被告人温某某的违法所得,发还给各被害人。
小律说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案中的温某某虚构自己有“人脉”、“关系广”的形象,来欺骗家长们相信自己能够代办学位,并且骗取了代办费用后并未用于帮助小孩入学,只是用于自己的个人生活消费。实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取财物,且诈骗金额高达44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故法院才会依法判决温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小律提醒
面对能够代办入学但是需要收取“代办费”、“好处费”的情形,一定不要轻信。尤其是现在处于高考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时间段,面对能够保上某学校或者能够托关系低于招录分数线录取的类似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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