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1 法律服务网 545
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据龙城法苑官方微信号,2021年8月27日,原告王某通过被告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的官方旗舰店购买了名称为“全脂驼乳粉益生菌-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规格为“300克/罐”、单价为2元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3罐”商品850件,货款合计1700元,收货地址为广西柳州。2021年8月29日,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通过圆通快递发货,该快递于2021年9月1日在广州签收。2021年9月1日,王某向京东商城客服投诉上述商品交易为虚假发货,并申请补发商品,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则称该订单为异常订单并要求退款处理。
2021年9月3日,京东商城客服作出处理结果,认为订单未发货并以退款处理。王某据此起诉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要求其继续交付850件“全脂益生菌驼奶粉3罐”商品。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在其经营的京东商城平台官方旗舰店内上架全脂益生菌驼奶粉,其标注的商品信息包含商品名称、价款、数量及其他商品详情,内容具体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构成要件。王某在平台上购买该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未按约定向收货地址发货,也未参加诉讼证明已履行供货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即便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产品标价错误,按照2元的价格出售涉案产品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涉案合同亦应属法律规定的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王某于2021年8月27日下单,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予以确认,该司即知晓王某以2元/件的价格购买了涉案产品,但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未参加一审诉讼未能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涉案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故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1、商家标错价格,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本案中,涉案商家在网络销售平台因工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商品标价错误,在法律上属于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欠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构成要件。与此同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构成民事法律规范中的重大误解。
对于重大误解,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撤销权需要提起诉讼或仲裁来主张,同时受到除斥期限90日和最长5年的限制。如果涉案商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那么该线上商品买卖合同就依法有效,商家不履行给付货物的义务就属于违约。
2、发生了标价错误的商家该怎么办呢?
商家发现标价错误可以及时和消费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
3、为什么商家退款不发货被判违约
双方当事人如果对于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导致实际行为和自己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就构成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属于民事规范可以主张撤销的情形。
小律提醒:
发生重大误解后,行为人如果超过90日未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行为自始有效。如果行为人行使了撤销权,则行为自始无效。在未行使撤销权以前,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