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实施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应该怎么处理?
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游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问:旅行社实施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应该怎么处理?
答:您好,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