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否以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为必要条件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不以实际损害后果为必要条件。

问: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否以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为必要条件

答:您好,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归根结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其损害了其他经营者依法从事商品经营、在平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故不以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为必要条件。